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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祭(第1页)

听说你会忘记。

隔上许多年,便把自己倒空一次,像倒空一只杯子。我不知道这是真是假——关于神,我听来的事大多不真。但万一是真的,这世上总得有人替你记着。我治了十九年国,最懂这一条:凡没写下来的,到头来都等于没发生过。

所以我写。从头写。

先从我的葬礼写起。我的葬礼办得很好——这不是自夸,里头有几处细节,是我亲手改定的。

那天他们寅时就来为我更衣。圣袍新裁,白底银线,满身绣的都是经文。本朝礼制,王的丧服要绣名讳与世系,一针一线,绣的是「此人存在过」。圣袍不绣这些。圣女没有名讳——神的器物,不需要署名。

我站在铜镜前,看她们一层一层把经文裹上我的身体。镜子里那个人不像人,像一座小小的庙。

替我系腰带的是阿杏。她在我宫里十一年,手稳,话少。那天她的手不稳,系到第三遍才系好。系好之后她没有退开,借着抚平衣褶的动作,往我袖袋里塞了一个小布包,极低地说了三个字:

「路上吃。」

我隔着布捏了捏。是杏脯,五六枚,还带着她掌心的温度。

举国上下都在送我去死,只有阿杏担心我路上会饿。

我没有谢她。圣女不能哭,一谢我就会哭。我只是把手拢进袖中,把那个小包按在腕骨上,按了一路。

封圣大典设在太庙之前。新王亲自宣读祭文——我不打算写下他的名字。这卷东西既然由我来写,谁配在里头留下名字,就由我说了算。

祭文写得很好。我是认真的:换在三年前,能写出这等文章的人,我会破格提拔。

它好在哪里?它没有贬损我一个字。它通篇都在颂扬我,并且用颂扬,一寸一寸地把我抹去。

它说我「代神牧民十九年」。好一个「代」字——十九年王座,就此成了看守的位子;我从不曾是王,我只是替真正的主人,暖了暖他的椅子。它说我「夙具圣骨,幼通神兽」,把我幼年养狼的旧事翻出来,洗成天命的征兆。当年他们骂那是妖异,如今改口说那是神选。骂与颂,用的是同一件事——可见事实本身多么无关紧要,要紧的从来是谁在执笔。

祭文的初稿,其实送到过我手上。新王的意思是请我「过目」,看我敢不敢驳。

我驳了两处。

一处,把「禅位归神」改成「归神」。禅位是人间的字眼,写得再漂亮,也留着「位子曾经是她的」这个把柄;将来有人翻旧账,头一批死的,就是当年拥立过我的人。归神不同。归神是把我整个人从人间的账册上划掉——划得越干净,留下来的人越安全。

另一处,初稿拟了八个「随侍升天」的名额。我把这一条整个划去,批语是:神谕点名的祭品只有一位,多一个,都是僭越。礼部居然照准了。用神学杀人容易,用神学救人,原来也不难。

拟名单的人很周到。八个名字,头一个就是阿杏。

所以我说,我的葬礼办得很好。有几笔,是我自己的手笔。

祭文最后说,我「自愿」归于神。

这一句,倒不全是假的。

战是怎么败的,朝堂是怎么倒的,我以后会写。今天写不动。只说那一夜——旨意送到我面前,我清点了手里剩下的东西:三支还认我的军,两座城,一个名字。拿这些去争,能争来一场内战;内战打完,无论谁坐上去,城下埋的都是我的子民。

不争,就只死我一个。

这道算术不难。难的是算完之后,还要把「自愿」二字演到收场——只有我演得像,封圣才成立;封圣成立,忠于我的人才有台阶可下,才不必跟着去死。

所以新王念到「自愿」时,我在该垂目处垂目,该领受处领受。礼官事先教过我仪程,教得磕磕绊绊。其实不必教的。这套仪程,半数是我当年亲手定下的。

按制,祭品出北门。

选狼祭,而非沉河、焚台,是新王的手笔。满城都品得出这层意思——那桩旧事人尽皆知:废王幼年养过一头妖狼,养了许多年,亲手喂大。如今把她献给狼神,是把她交还给她自己的孽。

他们以为,这是最狠的一笔。

容我在此偏题片刻。反正这卷东西,归我管。

那头狼是雪天里捡的。那一年,我还够不着书房第二层的书架。它小时候睡在我床尾;冬夜里我脚冷,它就把我的脚压在它肚皮底下,压一整夜。它陪我背过律法,陪我守过灵,陪我熬过父王驾崩后那三年——那三年里,宫里人人都在押注新君是谁,没有人对我说真话,我就把真话说给它听。它听的时候,耳朵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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