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干嘛?”
余凛之鼓了下脸颊,对他眨了眨眼睛:
“你不方便,我自己去。老大你乖哈,我等会儿再给你换次药。”
乖什么乖!
有他这么跟老大说话的么?简直是大逆不道!
可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余凛之一溜烟儿地溜进了厕所,“啪”地把门关上。
赢决:“?”
是错觉吗?怎么感觉这小孩儿最近越来越喜欢往厕所跑了,很急吗?
这次余凛之很快,没到一分钟就精神奕奕的出来了,脸蛋上和手指上都是水珠,衬的整个人更加水嫩了,虽然眼下还有点青黑黛色,但仍无损身上那股青春洋溢的劲儿。
少年爱干净,但每次用清水洗好之后都不爱用毛巾擦干。
赢决支着下巴注意到这点,正巧余凛之也从出门起就将目光落到他身上,他就笑了笑,高挺的鼻梁在侧面打下深邃的影子,浅色的瞳被客厅光映出一点玻璃珠一样的质感。
“过来。”
他将唇角拉起来,毫无遮掩的露出右侧的一颗虎牙,声调懒散。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余凛之眼神一瞬间陷入幽深。
少年乖巧的走上前来,顺着赢决的眼神半蹲下,旁边有小凳子,他不坐,偏要将一只膝盖支在地上,好让赢决能低着头,居高临下的将目光投在他脸上。
而他则沉下肩膀,扬起头,全然信赖的露出自己的致命弱点,将天鹅一般雪白优雅的颈项展露,长睫半遮半掩遮住半个深瞳,瞳仁一转不转,定定的与赢决的眼睛对视。
余凛之的眼型很漂亮,不似桃花眼多情,又不似丹凤高傲,冷漠时一个斜睨能将不耐写在脸上,深情时又能将喜爱诠释到极致。
眼尾本是顺着淡红延展微微上翘,但从上至下看,却有了点儿下垂的狗狗眼意味,既乖且萌,瞧着谁就让谁心脏软软,很少有人,尤其是男人能够抵御这种眼神。
赢决喉结动了动,扯过沙发扶手上搭着的毛巾,强制自己将目光移开,转移到不断顺着少年优越下颌滴落的水珠上,顺手把毛巾叠了一下就按在少年脸上。
对方身体僵了一下,但很快放松下来。
赢决这辈子没做过几次伺候别人的事情,哪怕是这样的小事儿也一样。少年在他心里跟他其他的那些糙汉手下都不一样,他打架打多了,知道自己手黑,下手没轻没重惯了,就刻意放轻动作,紧张得连呼吸都慢了,将毛巾擦过对方饱满白皙的额头,眼眶,鼻尖……嘴唇。
余凛之从他把毛巾略过眼面时就重新睁开了眼,睫毛还有些湿漉漉的,瞧着又漂亮又惹人怜爱,看得赢决别扭的躲着他直白的视线,糙糙的把人下巴和脖子呼噜一遍,语气硬邦邦地:
“手。”
对方很乖的把手爪子伸出来,搭在他手上,任他用毛巾搓来搓去。
赢决早知道他白,但今天两只手放在一起对比,才知道少年究竟有多白。
不是那种带着血色的暖白,余凛之是纯粹的冷白皮,白得像一捆刚扎出来的素布,白得像一捧未经污染的轻雪,青、紫色的血管安静地陈在皮肤里,看上去甚至有些不健康,像美丽而易碎的玻璃制品。与赢决健康的、仿佛落满阳光的小麦皮一对比,更是白得要命,都不像一个图层里的。
因为白皮,红痕也很明显。赢决自认留了手,还从来没对任何一个人这么温柔过,但搓了两下还是留下了红印子。他觉得稀奇,反正也擦完了,就把毛巾丢到一边去,用两根手指头按了一下少年雪白的手背。
……两个淡淡的手指印透过红色显出来。
好玩。
看余凛之没怎么变过的表情,也知道他并不疼,只是皮肤细,又白,赢决第一次见身上这么容易留痕的人,没忍住多玩了几下,大拇指按下又抬起,按下又抬起,直到最后把小孩的一双手都按的全是小红印子,才发觉这样看起来实在有点可怜,自己像是在欺负人了。
他心虚地抬起少年的一只白爪子放到手心,欲盖弥彰的揉了两下,随后开始转移话题:
“咳,咳咳……怎么白成这样?我死了三天都不一定有这么白。”
余凛之看出来老大眼底忽闪忽闪的心虚了,心底偷笑,面上还是认真回复道:
“天生的,我从小就白。”
反正不是养出来的,他小时候在孤儿院里挨过饿,别的小孩面黄肌瘦,就他,越饿越白,越白越瘦,跟个小白骨精一样。也总有人因为他皮子看起来和别人不一样,总在一群孩子里挑中他领养,没过几个月又灰溜溜的把他送回来。
“晒不黑?”
“晒不黑。”
赢决“唔”了一声,又捏了捏他手心,跟捏猫儿似的。
“老大。”
“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