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杀我一人,我杀你十人。
你杀我十人,我杀你百人。
杀到你们怕了,不敢再来了,就太平了。
四月二十,傍晚。
斥候从前面跑回来了。
“殿下!前面发现突厥大军!黑压压一片,少说有四五万人,旌旗遮天蔽日,正在往北走!”
赵老根的瞳孔猛地收缩。
四五万人,是他们的好几十倍。
他看了看李默,李默面无表情,骑在黑马上看著北方。
“多少人?”李默问。
“看不清,尘土太大,至少四五万,都是骑兵,队伍拉得很长,从东边的地平线铺到西边的地平线。”
李默把大刀从背上拔出来,插在脚边的土里。
“迎上去。”
赵老根愣了一下。
“殿下,四五万人,咱们只有一千五百……”
“能打。”
李默策马冲了出去。
黑马四蹄翻飞,马蹄声在草原上迴荡。
一千五百名骑兵跟在后面,马蹄声匯成一片闷雷。
北方的尘土越来越近,已经能看清那些旌旗了。
旗面上绣著狼头,金色的,在夕阳下闪著暗沉的光。
走在最前面的是重骑兵,上万人,人和马都披著铁甲。
铁甲在夕阳下泛著暗红色的光,像一面生锈的铁墙。
重骑兵后面是轻骑兵,两三万人,人马都披著轻甲,手里拿著弓。
轻骑兵后面是步兵,一万多人,推著大车,车上装著帐篷和粮草。
队伍最中央,有一面巨大的帅旗。
金色的狼头,比之前见过的都大,旗杆有碗口粗,三丈多高。
帅旗下,阿史那社尔骑在白马上,穿著一身明光鎧,头盔上插著黑鹰羽毛。
他看著南边那股越来越近的烟尘,握紧了弯刀。
“李元霸,你终於来了。”
他拔出弯刀,刀锋在夕阳下闪过一道弧线。
“列阵,迎敌。”
號角声呜呜咽咽地响起来。
四五万人的大军开始列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