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经济第一章 经济理论的演变
1689-1815年是广义的18世纪,此间英国在经济领域内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初步完成了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过渡。英国在经济方面的转型,从根本上说,受到一定时期经济理论的影响。从主流经济理论的演变来看,18世纪的英国经历了从晚期重商主义向古典自由主义转变的过程,理论的转变为经济的转轨提供了前提。
18世纪前期英国主流经济思想表现为晚期重商主义(mertilism),晚期重商主义诞生于17世纪中叶,其影响力一直延续到18世纪中叶。为理解18世纪英国经济思想转变的过程,首先要从托马斯·孟(ThomasMun)的学说谈起。
17世纪开始后,“随着工场手工业的出现,各国进入竞争的关系,展开了商业斗争,这种斗争是通过战争、保护关税和各种禁令来进行的”。17世纪的英国,商业和贸易迅速扩张,母国与殖民地的贸易尤为活跃,早期重商主义所推崇的货币至上的理论不利于英国在国际市场上的扩张,因此突破这一理论的束缚就提上了议事日程。1621年,东印度公司董事托马斯·孟发表《论英国与东印度公司的贸易》(ADiscouredlanduIndies)一书,首次突破了货币至上理论,标志着“重商主义体系对于自己原来体系的自觉地自我脱离”。经过不断改写和完善,1664年,这部书稿以《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EnglandsTreasurebyFnTrade)为名正式出版,成为英国晚期重商主义思想的代表作,并对此后一个多世纪中英国政府的经济政策产生重要影响。正如马克思所说:“这一著作……对立法产生了直接影响”,在出版后“一百年之内,一直是重商主义的福音书。因此,如果说重商主义具有一部跨时代的著作,作为‘某种入门牌号’,那末这就是托马斯·孟的著作”。
在这部后人给予高度评价的书中,托马斯·孟不仅在批判早期重商主义的货币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贸易均衡思想,而且在实际政策层面上提出英国扩展海外贸易的具体方法,为制定18世纪的英国经济政策提供了指导思想。托马斯·孟的晚期重商主义思想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批驳早期重商主义的货币至上理论,指出对外贸易是增加社会财富的手段,因此要求取消货币输出的禁令,发展对外贸易。
早期重商主义将货币视为财富的唯一形态,把货币的多寡作为衡量国家富裕程度的标准,因此提倡货币积累,反对货币输出。但东印度公司的对外贸易却造成货币外流,因此遭到早期重商主义者们的严厉批评。托马斯·孟对此做出回应,他不反对将金银(即货币)视为财富的唯一形态,但他同时指出:“输出我们的货币借以换回商品乃是增加我们财富的一种手段。”他认为货币过多会使本国商品价格上涨,主张让国内货币存量保持在适度规模上,减少国内货币,将多余的货币输出国外换回商品。在他看来,增加财富即货币的手段有两种:一是保持贸易的出超地位,通过贸易盈余来增加本国货币储备;二是输出商品同时也输出货币,即先输出货币购买商品,等到时机成熟时,再将这些商品加价卖出,转口贸易因此就成为增加货币财富的重要手段。
在此基础上,托马斯·孟要求国家取消货币输出禁令,倡导将货币投入贸易之中。由此看来,他已经认识到货币与贸易之间的关系,即“货币产生贸易,贸易增加货币”。托马斯·孟极力反对早期重商主义抵制进口、反对输出金银的主张,认为这样会大大限制国家致富的能力。在他看来,国家应鼓励进出口贸易并允许货币出口,只有发挥货币的流动功能,积极开展对外贸易,国家才能富强。因此,在关于货币和贸易的作用方面,托马斯·孟的思想比早期重商主义者前进了一步。
第二,指出对外贸易是国家致富之道,在此基础上创立贸易平衡论。
托马斯·孟认为:“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的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时时谨记这一原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为多。”只有这样,对外贸易中的出超才会带来本国货币储备的增加。可见,托马斯·孟也和早期重商主义者一样,提倡少买多卖。但在具体操作中,他又提出不同的主张。在他看来,对外贸易不一定要追求同每一个国家的贸易出超,在一个年度中,只要实现总体上的贸易出超即可。在发展贸易的手段上,托马斯·孟强调货币流通能增加财富,要求国家允许将货币输往国外,尤其是投入转运贸易,目的依然是实现贸易出超。由于这些分歧,早期重商主义因强调货币积累被称为货币平衡论,而托马斯·孟的晚期重商主义因强调贸易致富而被称为贸易平衡论。
为实现贸易平衡论,托马斯·孟强调货币的稳定性:“货币不但是衡量国内其他一切东西的准确的尺度,而且也是我们与其他各国的人在国际贸易上所用的尺度,所以应该保持它的公正和稳定,以免发生必定随着它的变化而来的那种混乱现象。”保持货币稳定由此成为贸易平衡论的重要内容。
第三,阐述贸易致富的具体手段,为晚期重商主义理论演变为实践层面的政府政策奠定基础。
贸易致富论的核心是减少对外国商品的消费,增加对外国的商品输出。如何减少对外国商品的消费呢?托马斯·孟只简单提到两条:一是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借以生产以前需要从外国进口的苎麻、亚麻、绳索、烟叶等;二是厉行节约,实施严厉的法律来制止奢侈浪费。对于如何增加对外国的商品输出,托马斯·孟则详尽地论证了两种手段:首先,扩大商品生产,大力发展手工业或制造业。在托马斯·孟看来,为了扩大贸易出口,必须扩大国内的商品生产,而生产必须为对外贸易服务。在出口商品的构成上,不仅应包括国内富余的产品,还应该考虑邻国所需要的物品。托马斯·孟还提出用关税保护政策来发展制造业,免除用外国原料制作的商品的出口税,借以发展生产、增加就业。托马斯·孟已经把发展生产看作促进贸易的必要条件,因此他特别强调手工业或制造业的重要性,因此可见他的思想已经从重金转到重工了,比早期重商主义者前进了一大步。正因为如此,晚期重商主义又被称为“重工主义”,它对17、18世纪英国工场手工业及制造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其次,大力发展转口贸易,增加国家的财富积累。托马斯·孟认为,国家应该取消货币输出的禁令,尤其要将货币投入转口贸易中。具体方法是:国家输出货币,从亚洲国家购买货物,然后在合适的时机以高价卖给欧洲国家,由此获得的货币差额就是增加的财富。扶植转口贸易的具体表现是:一、“专为来自外国的谷物、靛蓝、香料、生丝、棉花或一切其他商品设立一种贸易场所或货栈,使这些货物由此再行出口到需要它们的地方去,便可以增加航运、贸易、现金和国王的关税收入。”二、对以再出口为目标的转口货物采取关税减免政策:“尤其是输入的外国货物,凡是又要再运出去的,就应该予以照顾,否则这样的贸易,非但不能繁荣起来,而且还难以立足。”所谓“照顾”主要就是指减免关税,但如果这些货物是在本国消费的,那么就应该“征课得重一些”。通过提倡转口贸易,托马斯·孟大大丰富了晚期重商主义的贸易致富理论。
第四,重视与发展航运业,为推行“航海条例”提供理论依据。
早期重商主义虽然也强调对外贸易,但对与贸易直接相关的航运业却几乎未提及。托马斯·孟从增加国家货币财富的视角出发,不但提出货币流通致富、贸易致富的理论,而且还强调发展航运业。在他看来,从英国出口的货物,如果是用英国自己的船运送,可以大大提高其价值,因为英国人不但会得到货物的售价,还可以加上商人的利润、保险费以及将货物运往海外的费用。通过发展航运业来扩大对外贸易,进而增加国家财富,这在英国可说是首创。这个结论是根据英国岛国的独特地理位置得出的。事实上,斯图亚特王朝及汉诺威王朝基本上都采取了发展航运业的措施,用国家的力量扶植和投资造船业,英国在18世纪成为世界上商船总吨位最大的国家,其工商业霸权由此推及整个世界。
《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问世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17世纪中叶至18世纪初的英国,晚期重商主义经历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型,历任君主及政治家都自觉采用重商主义经济政策,放松对货币的控制,实行保护关税,推进对外贸易,由此实现英国国力的增长。但是从17世纪末到18世纪下半叶,随着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及制造业中资本的扩张,社会关注点从流通领域转移到生产领域,开始了从晚期重商主义向古典自由主义过渡的过程。
从17世纪后半叶开始,英国工场手工业进入**期,“社会财富的增长,不再表现为单纯的货币积累,而主要表现为生产的增长,表现为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社会物质财富的不断扩大”;而“纺织手工业和基于纺织业的贸易在经济史中一直占有中心地位”。人们对财富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1737年一位主教写道:“我们所有的措施应该鼓励我们的毛纺织业,这该视作是我们财富的基础。”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贸易不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将资本投入工业、农业或者其他产业,同样能够发财致富。一些人于是开始从理论上阐述生产如何增加财富,以贸易为中心的重商主义理论就被逐渐突破并修正了,由此形成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其开创者是威廉·配第(etty)。
配第是17世纪末的科学家、哲学家及经济学家,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配第生活的年代是家庭手工业及工场手工业迅速发展的时代,资本流向也开始发生变化,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与此相对应,经济学家也开始把研究对象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商业与对外贸易不再是经济学家们唯一关注的目标,而与生产相关的税收、财政、货币、人口等问题成为新的研究对象。在17世纪后半叶,配第先后发表了《赋税论》(ATreatiseofTaxesandtributions)(1662)、《政治算术》(PoliticalArithmetic)(1690)、《献给英明人士》(VerbumSapienti)(1691)、《爱尔兰的政治解剖》(PolitiyofIreland)(1691)、《货币略论》(QuantulumgMoney)(1695)等著作,其中对政治经济学的几乎一切领域都作了最初的探讨。他是在马克思之前最早从生产角度观察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规律并提出劳动价值论等许多重要观点的经济学家,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立奠定了基础。因此,马克思称之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创始者”,是“英国政治经济学之父”。
配第论及的问题很多,但他的经济学理论有这样几个核心内容:
第一,提出劳动创造了价值,这是经济学中的第一次。正因为如此,马克思称他为“政治经济学之父”。
在《赋税论》一书中配第指出:“假如一个人在能够生产一蒲式耳谷物的时间内,将一盎司从秘鲁的银矿采出来的白银运到伦敦来,那么,后者便是前者的自然价格。”这里的“自然价格”指的就是商品的价值。既然谷物能与银作比较,二者间必定有相同的质,这一相同的质,配第认为就是劳动时间。配第进一步指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这种商品所花费的劳动,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劳动时间的长短;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能减少生产单位产品的劳动量,因而造成商品价格的相应变化。配第的这个观点是对重商主义的重大修改,重商主义认为贵金属是财富的唯一形式,货币的价值是绝对的。配第的天才发现是对经济学的重大贡献,马克思因此说:“配第在他的《赋税论》中,对商品的价值量作了十分清楚和正确的分析。”
在配第眼中,财富形态是多元化的,即人类创造的一切东西都可视作财富;关于财富的源泉,配第说:“土地为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意思是所有财富都是由土地以及投身于土地上的劳动创造出来的,离开了土地和劳动,就没有财富。既然土地和劳动是财富的源泉,那么,所有商品的价值都可以用土地和劳动去衡量,这就使得土地和劳动之间存在一种等价和等式的关系,因此“单独用土地或单独用劳动即可表示任何一种东西的价值”。配第的论断说明劳动和自然物质都是形成财富的源泉,阐明了劳动在形成物质财富的各种要素中是一种能动的要素。
第二,在地租、利息、工资等问题上提出新的主张。
在地租理论方面,他提出关于级差地租的概念,并对造成地租变化的因素做了深入探讨。配第指出,地租的高低既取决于土地上产品的价格,也取决于土地投入的变化。对土地连续追加投资会提高土地的产出,进而提高租金水平。地租是依据土地所有权而获得的利润,而地租的价格大致等同于祖、父、孙三代可同时生存的年数,即21年的地租量。由此可知,配第已认识到土地价格就是资本化的地租,是一定年数的年租总额。
关于利息,配第常称之为“货币的租金”,是依附于货币而产生的剩余价值,这显然是从“土地的租金”中引申而来的。配第将利息看成是在一定期限内放弃货币使用权而产生的收益,但他没有看出货币是资本的表现形态,因而也未能指出利息是资本这种特殊商品的使用价值的报酬。
配第的工资理论是从劳动价值论引申出来的,既然劳动能创造价值、增进财富,就意味着劳动本身具有价值,“劳动的价值”表现为工资。在配第看来,工资是由工人“为了生存、劳动和传种接代”而需要的生活资料决定的,工人为了取得必要的生活资料,必须提供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在工资即“劳动的价值”的计算及统计方面,配第强调这样两点:一、必要的生活资料因人而异,但这里是指其平均数,是“一百个各种各样的、体格不同的人为了生存、劳动和传种接代而吃的东西的一百分之一”。二、必要的生活资料不包括消费品,只包括“世界上各个国家的最容易得到的食物”。配第支持政府授权治安法官来厘定工资,认为这样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