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会民众运动
19世纪是社会运动高涨的时期,工业化带来的社会变化造成社会的分化,各种利益剧烈冲突,各种诉求也不断涌现,整个社会呈现出动**不稳的现象。由于解决社会冲突的机制尚在形成之中,因此各种运动经常在社会表层爆发,变成浩大的群众运动,给社会带来裂痕。19世纪最后三分之一的时间里,随着各方面改革措施的深入,及民众生活水平的整体改进,大规模的群众抗议行动才渐趋平息,诉求的表达也规范化、体制化了。可以说,到这个时候,社会整合的过程才初见成效。
19世纪初英国正处在拿破仑战争中,托利党政府采用高压政策控制民众,迫使许多民众运动转入半地下状态,1811-1812年在北方几个郡爆发的卢德运动就是其中震动最大的一次。该运动以虚构的人物卢德将军(NedLudd)为号召,参加运动的人因而被称为卢德派(Luddites)。卢德派经常趁夜色在乡间聚集,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然后对使用机器的工厂发动攻击,破坏其机器。卢德派在行动时给每人一个代号,不暴露其真实姓名,运动的某些领导人可能是以前议会改革运动中的激进派,但由于运动的组织纪律非常严格,透露机密的人会受到严惩,因此它的内部情况基本不为人知。
运动起于诺丁汉郡,该郡制袜商使用一种生产长筒袜的机器,压低了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因此对使用传统工艺的织袜工匠造成强烈的竞争威胁。1811年3月11日,诺丁汉市的织袜工召开会议,当晚一批自称是“卢德将军麾下”的人就捣毁一个织袜商人的60架织袜机。此后运动迅速扩展,几乎每天都发生捣毁织袜机的行动,到第二年2月共捣毁近千架织袜机。诺丁汉郡当局动用了400多名巡捕来保护袜厂,并悬赏50英镑试图获取卢德派的行动情报,然而运动却蔓延到莱斯特郡和德比郡,只是在多数织袜商接受了工人的条件,而当局又制定严厉的镇压条例后,运动才突然停止。
兰开郡的卢德运动反对的是动力织布机,当地手织工受动力织布机的影响,生活水平急剧下降。1812年3月当地一家大工厂被砸毁,标志着卢德运动的开始。4月20日,一批卢德派袭击米德尔顿的伯顿工厂,厂主进行武装反抗,有5名卢德派被打死,十多人受伤;第二天,上千名卢德派围攻厂主伊曼纽尔·伯顿(Emaon)的住宅并将其放火烧掉,军队赶来镇压,又造成新的死伤。正因为兰开郡的卢德运动冲突极其激烈,所以史学家哈孟德夫妇在其著作中写道:“这个时期的英国史读起来像是一部内战史。”至夏天,政府进行了严厉的镇压,有8人被处死,另有许多人被流放到澳大利亚。
约克郡是毛纺织业的中心,该郡卢德运动反对一种新出现的剪毛机,呢绒剪毛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的工序,一向用手工操作,但剪毛机替代了剪毛工人的工作,夺走了他们的饭碗,因此受到强烈抵制。1812年2月,卢德运动在多地爆发,赫德斯菲尔德(Hartsfield)、哈利法克斯(Halifax)、韦克菲尔德(Wakefield)、利兹都发生捣毁剪毛机的行动。4月11日,卢德派围攻威廉·卡特赖特(WilliamCartwright)的工厂,有2人被厂方开枪击伤、后又被折磨致死。4月18日卡特赖特遇刺但未被击中,10天后另一名工厂主霍斯福尔(WilliamHorsfall)回家途中被杀。这个案件在半年之后才被侦破,主谋就是当地的卢德派领袖乔治·梅勒(GeeMellor)。由于叛徒告密,梅勒及100多名卢德派被捕,1813年1月,约克郡巡回法庭(circuitjudge)开庭,64人被判刑,其中17人被处死,另有7人被流放。在此期间,英国议会通过了《惩治捣毁机器法》(theFrameBreakingAct),规定对破坏机器的人判处死刑。运动期间,英国政府曾派遣1。2万名士兵到北方地区巡回镇压,这样才把卢德运动压制下去。
卢德运动是手工工人反抗工业化、反对使用机器的斗争,他们与工厂主的对立难以化解,最终爆发剧烈的冲突。在英国工业革命中,政府执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劳动者的利益完全不被考虑,这是酿成严重的社会冲突的根本原因。1812年2月27日,拜伦勋爵(LordByron)在上院指出:卢德运动的原因是无与伦比的贫困状态,运动的参加者曾经是诚实而勤奋的工匠,现在却被迫参加了对自己、对家人和社区都极度危险的团体。卢德运动主要表现为经济斗争的性质,但它与工人激进主义者有一定的关联,并为拿破仑战争结束后激进主义的再次兴起培养了干部和群众。1816-1817年间运动曾短暂复兴,但规模已没有那么大了。
20年代,工人阶级的活动几乎都停止了,然而在表面的平静之下,工人阶级的思想经历了深刻的变化,“阶级意识”慢慢形成了,各种理论归结到一点,即工人是一个“阶级”,它有独特的阶级利益。阶级意识的形成加速了议会改革运动内部的对抗与分裂,工人激进派与中等阶级激进派之间的区别更加清楚了,从“工人阶级全国同盟”(NationalUnionClasses)的创建中,可以看出工人激进主义和中等阶级激进主义决裂的过程。
20年代末争取天主教解放的过程中,伦敦以中等阶级为主组成“不列颠天主教同盟”(BritishCatholicAsso),1829年《天主教解放法》颁布后,该组织改名为“激进改革同盟”(RadiAsso)。后来,有一批工人激进派参加进来,工人成了同盟的多数。在1830年争取改革成功的岁月里,由于新成立的伯明翰政治联盟(BirminghamPoliti)只提出房产资格选举权纲领,伦敦的工人大为不满,激进改革同盟中的工人和同情工人的亨特派中等阶级决定扩大组织,联合一切激进派,反对温和改革。3月8日,他们在伦敦召开了“首都政治同盟”(MetropolitanPoliti)的成立大会,由刚刚表示支持普选的爱尔兰天主教领袖奥康内尔(DanielO'ell)担任会议主席。这个组织宣布自己是“中等阶级和劳动阶级的政治总同盟”,要对一切“有关勤劳阶级的权利和自由的问题加以探讨”。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它宣称要争取“真正激进的改革”,却没有提改革的具体要求,回避了选举权这个关键问题,所以从一开始就隐伏着两个阶级的重大分歧。
法国七月革命使这种分歧表面化了。1831年4月,伦敦成立了改革时期最主要的工人政治组织“工人阶级全国同盟”,这时“合作知识促进会”(BritishAssoforthePromotioiveKnowledge)正好解散,相当一批骨干力量并入“工盟”,壮大了工盟力量。工盟公开宣布要对一切“有关工人阶级的权利和自由的问题加以探讨”,摒弃了首都同盟关于“勤劳阶级的权利和自由”的含糊提法。工盟的目标是“为每个工人取得劳动的全部价值,以及自由支配他的劳动产品的权利”。为此,它将支持“各工人团体发动的一切公平合理的斗争,反对雇主和制造商的联合和专制”。工盟的改革纲领是“社会上从事生产的有用阶级中的聪明才智者有权占领下院的议席”,为此它提出四条要求,即“年度议会,成年男子选举权,无记名投票和取消议员财产资格”。工盟的组织原则是“彻底的群众性”,规定任何只要服从工盟章程的人都可以入会。它设立总委员会,管理日常事务,总委员会代表由各分会选举产生,所有会员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它规定交纳会费,不少于每月1便士,不多于每周1便士。
工盟成立时,辉格党政府已公布改革方案,这个方案受到大多数改革派的欢迎。工会(TradeUnions)虽然规定不准讨论政治问题,不过也不反对提案。但工盟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立场,《贫民卫报》(Puardian)有一篇文章这样说:“改革法对工人一无好处,除非你们承认‘中等人’——那些小老板们,会比地位优越的贵族们更喜欢牺牲自己,去改善地位不如自己的人的处境——除非他们喜欢抬高别人而拉平自己。朋友兄弟们,千万别这样想,你们当惯了猛禽的活食,现在竟还是这样:贵族之鹰和神学之鹫一直在拿你们当点心,把你们当作腐尸烂肉,但他们至少还不屑于靠你们来养活自己。……现在,他们无力独霸自己的猎物了,于是就腾出位子来,让乌鸦也来啄你们……这些贪吃的乌鸦不是你们的‘中等人’又是谁呢?他们早就在觊觎那些国家之鹰和教会之鹫了。”其中反对中等阶级之意跃然纸上。
辉格党感到工人阶级的威胁更可怕,因此想拉拢中等阶级,这是他们提出改革法的基本出发点;中等阶级害怕温和的提案失败后会导致更激烈的变动,使工人阶级占据优势,因此也就更积极地支持法案。这样一来,工盟反对辉格党提案,反倒增加了提案成功的可能性,1831年10月上院否决提案时,面对的就是这样一种形势。中等阶级决心要完成提案,以防止出现更激进的改革;工盟决心要毁掉提案,以促进一个更激烈的变动。于是,双方为争夺群众运动的领导权而激烈斗争,这主要表现在“全国政治同盟”(NationalPoliti)的成立上。
全国政治同盟是中等阶级在提案被否决后发起成立的组织,它的宗旨中除了“支持国王及其大臣……完成议会改革的伟大方案”外,还写上“关注勤劳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利益,改善他们的状况”,团结一切人,“不分贫富”等内容。在选举权这个关键问题上,全国政治同盟坚持中等阶级立场,反对普选权,说实行普选的时机未到。
工盟很清楚全国同盟的意图,从一开始就十分警惕。工盟的影响力在上院否决改革法案后增大起来,许多地区受它的影响起而效尤,大工业城镇尤其如此。工盟的决议及活动都刊登在《贫民卫报》上,这份报纸有很大的发行量,使工盟在外地工人中获得影响。许多地方建立工人组织,有些人还对全国同盟的领导人普莱斯说:“在几个月内全体工人将同时起义,这时就会给那些压迫他们、剥夺他们权利的暴君们一点颜色看看了,这种教训将会是前所未有的。”
1832年议会改革后,激进派内部的工人阶级与中等阶级彻底决裂,两者间的同盟关系宣告结束。中等阶级成了“有权的阶级”,工人阶级因一无所获而感到愤怒。为改变这种无权状态,工人们决意要发动独立的群众运动,1836年6月,以威廉·洛维特(WilliamLovett)为首的伦敦工匠成立了“伦敦工人协会”(theLMen'sAsso)。起初,伦敦工人协会与中等阶级领导的伯明翰政治联盟协力合作,迅速发动起新的改革运动,1837年2月伦敦工人协会提出6条要求,不久就在激进派议员的帮助下,将6条要求改写成纲领性文件,称为《人民宪章》(People'sCharter)。1838年5月8日伦敦工协公布《人民宪章》;5月21日在格拉斯哥召开的20万人的群众大会上,宪章被接受为全国请愿活动的共同纲领,震惊世界的宪章运动拉开了序幕。
《人民宪章》的6项要求是:(1)成年男子普选权,(2)每年举行一次大选,(3)平均选区,保证选民人数相等,(4)取消议员财产资格,(5)议员带薪,(6)无记名投票。6条中最根本的一条是成年男子普选权,而所有6条的基本目标,是保证选出工人议员,因此这个纲领带有明显的阶级性。其实,在此前的改革运动中,这6条都曾被明确提出过,但没有被放在一起作为纲领提出,并且只有工人改革派一直坚持普选要求,因此普选是工人激进主义的明显标志。
宪章运动是全国性的工人运动,有学者说宪章运动有四个来源,一是工人激进主义,二是北部工业区的反对新济贫法的运动,三是工厂工人要求缩短工作时间的十小时工作日运动,四是以伦敦为中心的“反印花税运动”,这是工人阶级争取报刊自由的一场文化运动。
宪章运动的基本力量是手工工人,与几十年来工人激进主义的成分一样。我们从宪章派主要报纸《北极星报》上可以找到证明材料:宪章运动各级领导人和群众积极分子中,占绝对多数的是手工工人;工厂工人相当少。而且,在工业革命中受冲击越大的行业、手工工人越多的地区,宪章派力量就越大。其中最突出的是三个纺织业地区:兰开郡、约克郡西区、中英格兰东部。这些地区曾经是卢德运动和汉普顿俱乐部的中心,大机器取代了那里的大量手工工人,这些人是工业革命最大的受害者。因此,宪章运动是以手工工人为主导的工人激进运动,它与工厂工人的工会运动有明显区别。
1838年5月21日的格拉斯哥大会是宪章运动开始的标志,有20万人参加了大会。此后,全国各地都出现宪章派组织。1839年2月4日,宪章派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伦敦开幕,大会号召采取请愿方式,要求议会接受《人民宪章》。在大会召开的同时,请愿活动在全国开展起来,第一次请愿书有128万人签名,请愿书全长达三英里。
第一次请愿失败后,各地组织损失惨重,许多人认识到建立全国统一机构的必要性。1840年7月20日,23名宪章派代表在曼彻斯特聚会,通过了新的组织方案。这次代表会是在全国性领袖几乎全部被捕的情况下召开的,是地方一级宪章派的自发性行动。根据这个方案,各地宪章派组织将统一在一个协会中,即“全国宪章派协会”(NationalCharterAsso)。协会成立时在全国约有70个分会;1841年改组后发展得很快,到1842年6月协会已宣称有400多个地方分会,5万名会员。全国宪章派协会被称为是“历史上第一个独立的工人阶级政治团体”,费格斯·奥康诺(FeargusO'or)是它最重要的领导人,有人说:如果“将他的名字和报纸除掉的话,英国1838-1848年的激进主义运动必将是碎片化的、地方化的,并将失去其连续性”。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宪章派代表了整个工人阶级,很多工人热衷于工会活动,而宪章派从来就没有与工会合作过,相反,工会地方组织与宪章派地方组织常常发生直接冲突。当时工人还有一些其他的运动,比如合作社(Co-operativeSociety)运动。
全国宪章派协会组织了第二次全国大请愿,比第一次规模更大,有331万人在请愿书上签名。但和平请愿再次失败,1842年5月2日议会又一次否决请愿书,不仅如此,由于受1842年8月北方工业区罢工的牵连,1843年3月前后许多宪章派领袖被捕。此后,宪章派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奥康诺提出的土地计划上,这是一个具有乌托邦性质的计划,它主张集资购买土地,帮助宪章派移居农村,建立不受资本剥削的小农社会。当然,该计划不仅不能实现,反而加大了宪章派内部的分裂。
1848年4月4日宪章派再次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并决定发动第三次全国大请愿。这次请愿书据说征集到570万人签名,但议会说实际的签名只有197万人,而且许多是冒名假造。即便如此,197万人也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了,反映了人民对宪章的热烈支持,表达了人民的呼声。此时适逢革命风暴席卷欧洲,辉格党罗素政府出于安全考虑,将维多利亚女王(QueenVictoria)送往怀特岛,任命威灵顿公爵(TheDukeofWellington)负责伦敦的保卫工作。
威灵顿将大炮架在伦敦桥上严阵以待,还新征了8万多人的军警。4月10日,宪章派在伦敦召开15万人的群众大会,准备组织声势浩大的集会游行,把请愿书直接送往议会。然而当宪章派发现政府已布置军队准备进行弹压时,就按照政府的要求取消了游行计划。参加大会的群众安静地散去,请愿书也被议会否决。宪章派历史上最可能发生暴力冲突的这一天,就在极度平静中过去了。1848年请愿失败后,大规模群众运动基本上结束了。
第三次请愿失败后,宪章运动中出现了新老纲领之争。奥康诺为代表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坚守旧纲领,提出“简单纯粹的宪章”的口号。1850年1月,以哈尼(GeeJulianHarney)为首的新纲领派在伦敦代表会议上,选出了哈尼派占多数的新领导,哈尼认为:“光有普选权还不足以解放工人阶级,政治革命必须和社会变革同时并举。……从现在起,若不转到争取宪章以及更多的方向上来,宣传就不能在群众中取得成功”。这样,他就提出了“宪章以及更多”的口号。7月,原来支持奥康诺的琼斯(ErCharlesJones)也站到哈尼这一边。1851年3月,新中央委员会在伦敦召开代表会,通过了著名的1851年新纲领。新纲领重申了宪章派历来的主张和方针策略,同时提出包括土地国有化、国家福利制度等社会性要求,使其带有一些社会主义色彩,不过从本质上说,它仍然是个激进主义纲领。
1852年底,琼斯与哈尼在是否应与工会合作、是否应争取中等阶级支持等问题上发生分歧,最后琼斯从哈尼手中夺取领导权。1854年琼斯提出建立“工人议会”的主张,它有制定法律、规定工作时间、限制女工童工、禁止无理减薪或裁减人员等权力。根据琼斯的设想,这样一个“群众运动”最终将接管整个社会。
作为工人阶级的政治运动,宪章运动最大的特点就是反对与中等阶级进行合作。1842年以后,由于中产阶级急于废除《谷物法》,反谷物法同盟中有些人认为应争取工人阶级的支持,并在公开场合一再表示支持普选权原则,以向工人示好。洛维特等宪章派领袖被吸引,表示愿意与中等阶级合作,但受到奥康诺的反对,奥康诺夺取了运动的领导权。1848年以后奥康诺也开始鼓吹和中等阶级合作;琼斯一开始支持奥康诺,但哈尼坚决反对。不久,哈尼夺取了全国宪章派协会的领导权,继续执行不合作路线,从而结束了奥康诺对宪章运动的长期领导。但是到1852年哈尼也对合作路线表示同情,结果被琼斯夺取领导权。但最后琼斯也在1858年开始与中等阶级合作了,他和伯明翰谷物商斯特奇(Je)组织了“政治改革联盟”(PolitiLeague),后来又在第二次议会改革中与中等阶级结成同盟。到这个时候,作为独立的工人政治运动的宪章运动也就结束了。此后,工人运动的主流转为工会运动。
宪章运动以如此浩大的声势震惊世界,最后却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其目标一项也没有实现。运动失败的基本原因是作为改革运动,它不愿意联合其他力量,共同争取改革的成功。它不愿意和中等阶级合作,又对工会运动怀有敌意;它不打算采用武力夺取政权,可是又自我封闭,回避同盟军,因此无法成功地运用和平手段、仅依靠少数人的政治压力达到目的。宪章运动的失败是必然的,它的社会基础是手工工人,当工业革命最终把手工工人作为一个整体消灭之后,宪章运动也就不存在了。
在宪章运动后期,工人运动中出现另一个分支即合作社运动。1844年“罗奇代尔先锋合作社”(RochdaleSocietyofEquitablePioneers)正式创立,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个成功的消费合作社,最初由罗奇代尔的30名工匠创办,其中10人为纺织工。它标志着现代合作社运动的开端,后来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为“罗奇代尔原则”(RochdalePrinciples)。
在工人阶级拉开宪章运动大幕的同时,中产阶级也发动了反《谷物法》运动。《谷物法》是在拿破仑战争结束后制定的,目的是人为地保持国内粮食的高价,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这个政策在英国工业革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的背景下显得很不合时宜,因此受到工商业资产者的强烈反对,他们要求实行完全彻底的自由贸易,追求“自由放任”(Laissez-faire)。于是,《谷物法》问题凸显了两个阶级的激烈交锋,是工业资产阶级对贵族地主阶级的进攻。
1815年,托利党政府颁布《谷物法》,该法案规定:当国产谷物低于每夸脱80先令时,禁止进口国外谷物。中等阶级对此强烈不满,1820年,由托马斯·图克(ThomasTooke)起草的请愿书提交下院,提出实行自由贸易、废除保护性关税的要求。1821年,主张自由贸易的议员威廉·哈斯基森向下院提交一份报告,提出回归1815年前的粮食贸易政策。1822年《进口法》(ImportationAct1822)规定,当国内谷物价格达到每夸脱80先令时,可以允许谷物进口;但谷物低于每夸脱70先令时,则禁止谷物进口。该法案颁布后一直到1828年,英国的谷物价格从未达到每夸脱80先令。1828年,担任贸易大臣的哈斯基森在新首相威灵顿公爵的支持下修改了《谷物法》,确定新的浮动关税:当国内谷物不高于每夸脱52先令时,关税为34先令8便士;当谷物价格升至73先令时,关税下降至1先令。
这些变动没有消除城市工厂主的怨气,1832年改革以后他们发动了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要求彻底废除《谷物法》。1836年,伦敦激进派议员成立“反谷物法同盟”,表示要用和平的手段废除《谷物法》。1838年10月,曼彻斯特的工业家成立“反谷物法协会”(Anti-LawAsso),该协会将反谷物法运动与废奴运动相提并论,指出《谷物法》与蓄奴一样不道德,必须进行改革。1839年春,在理查德·科布登的建议下,曼彻斯特“反谷物法协会”改名为“反谷物法同盟”(Anti-LawLeague),此后反谷物法运动就蓬勃发展起来,变成全国性的群众运动。运动的核心人物是科布登和布莱特,他们都是白手起家的工厂主,靠个人奋斗发财致富,坚信自由贸易信条。在两人的通力合作和领导下,反谷物法运动成为一个涉及面广泛的群众运动,主要参加者是英国工厂主,也有相当一部分英国工人参与其中。
“反谷物法同盟”总部设在伦敦,全国各地都有分会,各分会都有正常的活动,也有完整的组织结构。许多人认为:“反谷物法同盟”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个压力集团,希望用群众斗争的手段造成院外压力,用政治斗争的方法达到经济目的。
为能最大限度地动员群众,运动领导人深知争取工人阶级的重要性,他们采用各种方式向工人阶级做宣传,说《谷物法》抬高了粮食价格,但压低了工人的实际收入,因为工人要把更多的钱用于买面包。因此,反对《谷物法》是雇主和雇工的共同事业,两个阶级应联合起来共同反对《谷物法》。1841-1842年,英国政治气氛高涨,宪章派发动了第二次全国大请愿,工人阶级被充分发动起来了。这时,许多地区的自由贸易者极力拉拢宪章派,试图获取他们对“反谷物法同盟”的支持。就总体而言,宪章派对自由贸易理论是认同的,宪章派的多数领导人希望废除贸易限制,反对向生活必需品(特别是食品)征税;但他们又相信,如果废除贸易保护规定,可能不利于城市工人,因为一旦食品价格便宜后,工人的工资就会下降。此外,宪章运动从来就对中等阶级抱有深刻的不信任感,1832年的经历让他们始终牢记自己被中等阶级所出卖,作为独立的工人阶级政治运动,宪章运动不愿与中等阶级结盟。总之,宪章派对废除《谷物法》并不热心,没有将它纳入自己的目标之中;宪章派还时时警惕反谷物法运动对自己的渗透,生怕宪章运动的目标会被反谷物法运动所扭转,从而再次“为他人做了嫁衣裳”,变成为工厂主利益服务的工具。因此,宪章运动对反谷物法运动采取敌视的态度,坚决不允许宪章派群众参与反谷物法同盟组织的活动,在很多地方,经常出现群众集会时宪章运动和反谷物法运动争夺工人群众的场面,甚至不惜大打出手。一般来说,宪章运动总会占上风,因为“工人”毕竟比“中等阶级”人数多。所以在这一时期,“选举权问题”或“废除《谷物法》”是英格兰各地集会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