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方咏珊已经不在床上了。
红木床的另一半空着。荞麦壳枕头上留着她后脑勺的凹痕,还有几根头发。深棕色的,夹着一根白的,弯成一个小小的弧。
厨房里有声音。
煤气灶点火时的噗噗声,锅铲碰铁锅的叮叮声。
我套上裤子走到厨房门口。
她背对着我,站在灶台前面,用筷子翻着锅里的什么东西。
围裙系得很紧,腰带在腰后面打了一个结。
头发随便扎了一下,碎发贴在脖子上,被灶火的热气蒸得有点潮。
“醒了。”
她没回头。
“嗯。”
“煎萝卜糕。昨晚剩的粉浆。”
她把萝卜糕铲进盘子里,边缘煎得焦黄,油还在滋滋响。
然后她转过身来,端着盘子,看着我。
眼神跟昨晚不一样。
昨晚是决堤的,今晚退潮后是平静的。
但平静底下有东西。不是慌张,不是后悔,是一种“我做了,我认”的坦然。
“吃完去医院。”
她说。
车子开出毕架山的时候,太阳刚爬到半山。
方咏珊坐在副驾上。
她穿了一件藕荷色的改良旗袍,头发盘起来了,别着那枚银色发夹。
膝盖上放着一个保温袋,里面是今早煎的萝卜糕和昨晚剩的两个粉粿。
一路上她没说话。
车窗外的薄扶林道上,凤凰木还在开花。
昨天橙红色的花被夜里的露水打湿了,颜色沉了一些,不再像烧着,更多像被水洗过的旧绸子。
等红灯的时候,她忽然开口。
“等一下到了。”
“嗯。”
“你先出去。”
“为什么。”
“因为我要跟她说的话。你不在比较好。”
绿灯亮了。我踩下油门。没有追问。
港大医院肿瘤科。上午九点。
走廊里的人在排队等探视。
方咏珊走在前面,我走在她侧后方半步。
护士台的护士认识她了,抬头喊了一声“方太”,递过来一本探视登记簿。
她签了名字,笔画很慢,每一笔都压得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