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笑什么?”刘桂兰瞪着我。
“你刚才说,我爸养我那么大?”我问,“他养了我多大?我四岁之前,他养过。四岁之后呢?”
“你那时候跟着你奶奶过,你爸不是给你钱了吗?”
“一个月一百块钱,从九十年代初给到两千年初,够干什么?你自己算算,二十年,连本带利多少钱?我奶奶养我的钱,是不是该算清楚?”
我越说声音越大,吴调解员轻轻敲了敲桌子。
“冷静点,咱们心平气和地谈。”
我爸始终没说话。他一直低着头,手指绞在一起,指节发白。
调解到最后,出了一个方案:我每月支付一千元赡养费。但刘桂兰不接受,站起来就走,边走边说:“一千块钱?打发要饭的呢?”
我爸被扯着跟了出去。走到门口,他终于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很多东西,但我说不上来是什么。大概是愧疚,大概是无奈,大概还有别的。
调解失败。
接下来就是等开庭。
那段日子我过得像行尸走肉。上班的时候心不在焉,下班了也不想回家。我把自己关在办公室,一遍一遍地回想小时候的事。越想越气,越气越想,像个死循环。
同事小张问我:“姐,你最近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我说没事,最近没睡好。
我不想跟同事说这件事。太丢人了。亲爹告亲闺女,说出去谁信?别人会怎么想?肯定觉得是我不孝顺,是我有问题。
我甚至梦见了几次奶奶。梦里奶奶还是老样子,坐在石榴树下,手里拿着针线,笑眯眯地看着我。我问她:“奶奶,我该怎么办?”
她没回答,只是笑。笑着笑着就模糊了,像雾一样散了。
醒来枕头上全是眼泪。
开庭那天,海生请假陪我去。我爸和刘桂兰坐在原告席上,田浩没有来。法官是个女法官,四十多岁,表情严肃,看着就不好糊弄。
庭审过程我不想说太多,太难受了。刘桂兰在法庭上骂我忘恩负义,说我是白眼狼,说奶奶把我养大是替他们家养了个仇人。
我差点哭出来。不是因为她骂我,是因为她说起了奶奶。奶奶把我养大,不是为了让我给田浩当提款机。奶奶要是知道她儿子把我告上法庭,得气成什么样?
我提交了证据:我小时候的学籍档案,证明我一直跟奶奶住在一起;我大伯的证言,证明我父亲长期未尽抚养义务;还有我父亲退休金的查询记录,证明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女法官听完了双方的陈述,没有当庭宣判。她说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
走出法院的时候,天很蓝,阳光很好。我在台阶上站了一会儿,感觉整个人轻飘飘的,像踩在棉花上。
海生搂着我的肩膀,说:“走,回家。”
“回家”两个字真好听。
回家的路上,我收到大伯发来的短信:“颖颖,别怪你爸,他也是没办法。”
我没回。
怪他?我早就不怪他了。从我四岁那年他被刘桂兰牵着鼻子走,从我五岁那年他抱着田浩看都不看我一眼,从高中家长会他对着别人说“这是我侄女”——这些事一件一件地发生,一件一件地把我从他女儿变成陌生人,我早就没有力气怪他了。
我只是觉得心寒。不是一般的寒,是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那种冷。一个男人,可以在二十多年里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不闻不问,然后在需要钱的时候理直气壮地把她告上法庭。
这就是我爸。
一周后判决下来了。
法院认定,我对父亲有赡养义务,但考虑到父亲有稳定的退休金收入和房产,且未尽到对女儿的抚养义务,酌情判定我每月支付赡养费三百元。
三百块钱,不多,我拿得出。但田建国拿到的判决书上写的数字,与他当初开口要的五千块,中间隔着我这辈子都说不出口的那两个字。
刘桂兰不服,说要上诉。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没有上诉。大概是律师跟她说了什么。
判决下来的第二天,我收到一条微信,是我爸发来的,只有一句话:“谢谢你,颖颖。”
我看着那五个字,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看了很多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