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念一想——老婆是红衣大主教,自己是华人首富,两人並肩站在世界顶端,光是念头一闪,血都热了几分。
眼看天色渐晚,两人起身往回走。快到別墅时,陈俊辉隨口问:
“白水,今天怎么没穿牧师服?”
那身黑袍,肃穆庄重,是制服里最不容褻瀆的一种。
他早就在心里描过她穿那身的样子——端庄里带点冷冽,冷冽里藏著温润。
孙白水扫他一眼,像在看一只打歪主意的猫:
“阿辉,把你那些小九九收一收。”
“我又不是马栏里等著挑的马驹。”
“那袍子厚得像棉被,黑得吸光,这天气裹上它,不出十分钟就得冒汗。”
陈俊辉笑著凑近半步,气息轻拂她耳畔:
“可我就想看你穿。”
“以后都是夫妻了,为我穿一次,难吗?”
孙白水眼皮一掀,斩钉截铁:
“不行。牧师服不是戏服,更不是情趣装。”
“我可不想让人在我袍角上,看见本不该有的痕跡。”
陈俊辉耸耸肩,无奈嘆气。
可心里早盘算好了——等证领了、礼成了,换身衣服?不过是顺手一扯的事。
两人说著,已推门进了別墅。
串爆正和孙叔聊得热络,见陈俊辉回来,咧嘴一笑,朝他点点头。
他不是瞎子,更不是愣头青——要是谈崩了,陈俊辉早折返回来,哪还用在外头磨蹭半个多小时?这鬼天气,站街五分钟,后背就湿透。
串爆清了清嗓子,转向孙青山,语调轻鬆却篤定:
“老孙,该递的话,我都递到了。”
“只要阿辉和白水成了亲,我孙青山拍胸脯担保——白水这辈子,绝不会受半分委屈。”
“阿辉,快,跟孙叔表个態!”
陈俊辉神色一敛,站得笔直,朝孙青山深深一躬,语气沉稳而灼热:
“孙叔,请您把孙白水许配给我。”
“我陈俊辉在此起誓:此生护她周全,敬她如初,疼她入骨。若有半分亏待,天诛地灭,万劫不復。”
孙青山没立刻应声,只缓缓转头,目光落在女儿脸上。
孙白水耳根泛红,垂眸片刻,轻轻頷首。
自打孙白水从鹰国回来,孙青山心里就悄悄盘算起这桩婚事。
在他眼里,女儿学神学,纯粹是閒得发慌、钻了牛角尖。
只要她早点成家,有了丈夫要守、孩子要养,自然就断了当牧师的念头。
哪怕只是相夫教子、操持烟火,也比披袍讲道强上十倍。
他到底是干医的,解剖过尸体,缝合过伤口,亲手从死神手里抢过人——上帝若真存在,何必等他熬通宵查房?
可惜,他前后牵线搭桥,介绍的人里有圣玛丽医院最拔尖的青年医生,也有几家公司手握实权的未婚高管。
寻常姑娘早该抱娃换尿布了,可孙白水偏不买帐,连面都懒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