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在帐外。看了很久。然后走了。
回到自己的营帐。拿出那本《孙子兵法》。翻开。盯着那些他不认识的字看了半天。
看不懂。但他在看。
他每天看。看不懂也看。
看着看着,偶尔会认出一个字。是他学过的。那个字混在一堆不认识的字中间,像一个老朋友。
"攻"。在这里。"守"。在这里。"退"。在这里。
像是在陌生的人群里,碰到了几个认识的人。
不多。但够了。让他觉得这本书不是完全跟他无关的。
有一天,行军途中路过一个镇子。镇子上有一家书铺。门关着。掌柜跑了。铺子里的书散了一地。
陈丕成从门口经过的时候,往里看了一眼。
书。满地的书。
他走过去了。走了几步,又回来了。
他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本书。翻了翻。纸比他怀里那本新。字更清楚。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书。但他想拿。
他想了想。又放回去了。
杨秀清说了,私拿者斩。
书也是东西。
他走了。
走了很远。回头看了一眼。
书铺的门还开着。书还散在地上。风在翻书页。沙沙的响。
像是在读。
他转过头,继续走。
有一天晚上,洪秀全在军中写了新诗。
不是他写的。是他口述,别人代笔。洪秀全认字不多,写字也慢。但他喜欢写诗。天父诗。赞美上帝的诗。有时候一天写好几首。
写完了,让人念给将士们听。
陈丕成坐在人群后面,听着。
他听不懂。词太文了。"皇上帝""天父皇""真道""天命"。每一个词他都认识(因为有人解释过),但串在一起他就不懂了。
他低头看了看怀里那本《孙子兵法》。
一个不读书的天王在写诗。一个不识字的少年在读书。
谁更荒唐?
他说不出来。
他只是觉得,他跟洪秀全之间,隔着一种很奇怪的东西。
洪秀全写诗,是为了让别人听。他读书,是为了让自己懂。
让别人听,和让自己懂,是两件事。
陈丕成不知道哪件更重要。
但他知道自己要做哪件。
他要让自己懂。
为了懂,他每天晚上蹲在地上,用树枝在泥地里写三个字。
写完了,擦掉。再写。再擦。